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工伤保险

上班途中二人都受伤,都能认定工伤吗?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3-11-29 11:37
案情简介 赵先生与钱女士是同事且住同一小区。 2019年8月的一天早上,钱女士搭乘赵先生的汽车前往单位上班。在路上,因与他人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而发生交通事故,两人同时受伤。 后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赵先生因闯红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钱女士不负此次事故责任。 当地人社部门认定钱女士构成工伤,而赵先生不构成工伤。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项规定的关键点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交警部门认定赵先生驾车闯红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表明赵先生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钱女士虽与赵先生同乘一车,但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