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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系统的设置,待遇领取人超过12个月未认证,由系统自动暂停发放其待遇。待遇领取人首次领取待遇后次年同期作为其第一个认证周期起始时间,从这个起始时间起,每12个月至少认证一次。待参保人员完成资格认证后,社保中心将在次月恢复并补发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