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哪些规定?
特殊工种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现仍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网上可查)执行,执行范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满四十五周岁,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的。之后国家相关部委分别与原劳动部就各行业的特殊工种目录、劳动条件、工作强度等进行规定,特殊工种目录不能跨行业实行。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单位性质、年龄、工龄、特殊工种目录等)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向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并经市一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