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一是制度实施时,距离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也可以补缴,补缴年限部分可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二是制度实施时,距离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在其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至少达到15年才能符合待遇领取条件。若中断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中断补缴年限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