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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干部局:
闽老干(87)03052号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省老年人大学专任教学人员靠用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具体工作请你们与省教委联系。望加强领导,按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家教委制订的《试行条例》、《实施意见》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