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就业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确保完成全年就业任务为目标,以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为底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积极贡献。2017年全省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一、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推动政策落实更精准
(一)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超市”。围绕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不断完善新时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和新业态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就业失业月度统计分析制度,为就业创业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政府促进就业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二)强化就业创业政策督查。进一步发挥就业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督查考核,组织开展2016年度就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督查活动。探索建立政策落实绩效奖惩机制。加强政策梳理评估,及时发现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研究调整完善政策。结合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检查,督促各级切实把保障就业政策落实作为消化资金结余的主要渠道,以政策落实带动资金支出。
(三)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培训。继续开展政策宣传“四下基层”活动,注重与就业服务活动协同开展,提高政策宣传实效。创新政策信息推送方式,探索“政策微视频”宣传、志愿者宣讲等新举措,将政策宣传从“读本式”宣传拓展到“案例式”、“图文式”、“互动式”宣传,让政策从“政府讲”变成“大家讲”。用好《就业政策汇编》和《就业政策一本通》等宣传资料,编制本地化版本,向企业、社区、学校和机构等广泛发放,不断提高政策知晓面。启动轮训计划,对从事就业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二、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推动引导就业更精准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力推进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等五大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培训,提升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加快建立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长效机制。支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导师精准帮扶。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系列专场招聘和“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推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向校园延伸。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
(五)实施精准就业扶贫。落实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扶持政策。持续推进入户调查工作,继续依托村级就业服务平台,摸清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意愿和转移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好“扶贫入户、送岗上门”等专项活动,强化针对性就业服务。研究完善就业扶贫帮扶举措,鼓励在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车间、加工点,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六)促进其他特殊群体就业。统筹抓好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残疾人、妇女、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计生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就业工作引导。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长期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探索研究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贫困人口政策,推动地方拓宽公益性岗位开发渠道,完善管理机制。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业扶持更精准
(七)精准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围绕人社部门创业带动就业职能,突出“扶青扶幼、项目带动”,进一步优化创业扶持政策举措,不断改善创业带动就业环境。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参与相结合,实施“创响福建行动计划”,即一个平台(创业大本营)、两翼助力(大学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八项保障(求职创业补助、创业培训补贴、创业租金补助、项目评审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进修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创业政策精准落实。
(八)加强创业服务和孵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创业教育培训,探索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库建设。实施创业大本营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开展创业大本营专家巡回服务活动,运用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机制。支持发展各类有效创业孵化模式,全年评选验收一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大本营)。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基地建设。
(九)营造创业创新和返乡创业氛围。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政策扶持,支持邵武、长汀开展国家级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积极举办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创新活动。探索启动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和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推荐认定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良好氛围。
四、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资源配置更精准
(十)深入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的积极作用,继续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计划,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掌握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和分流员工基本情况,指导企业做细做实安置工作,促进职工有序分流。对企业分流人员,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结合其就业需求,引导到相近行业、相似工种就业。
(十一)着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继续将用工调剂作为减少人力资源闲置、盘活人力资源存量的有效举措,健全用工调剂长效机制,倡导“政府引导、社会机构搭台、市场自主运作”模式,支持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机构、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发挥自身作用,搭建用工调剂平台。探索“互联网+用工调剂”新举措,提高用工调剂参与度。指导各地将用工调剂平台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细化补贴管理细则。
(十二)注重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好失业保险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职工队伍。继续抓好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借助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收平台,着力解决选择性参保问题。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失业保险理论分析与政策研究,为条例修订做好政策储备。
五、改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岗位对接更精准
(十三)改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探索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指导各地将就业领域的一般性就业服务、技术服务、辅助性服务等事项纳入购买服务目录范围。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诚信用工承诺”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注重提高活动实效。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和劳务协作,创新服务形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经济生产要素的高度融合。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用工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荐、输送党员职工,为实现省委下达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0%、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70%的目标创造条件。
(十四)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互联网+就业”的广泛应用,搭建用工岗位与个人求职匹配推送平台,努力实现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加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就业政策信息的统一发布和相关业务的网上经办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在村、社区的应用,为公众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就业信息服务。
(十五)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在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开发特定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人员队伍。指导各地尽快细化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具体支出项目,落实对社区、村平台的补助政策,保障基层工作开展。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完善社区平台就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