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脱贫
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强化就业帮扶,助力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稳岗增收,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二、强化就业援助,降低返贫风险。推广脱贫人口“就业一键帮”平台,实现脱贫劳动力通过手机端即可“一键”提交就业、培训帮扶需求,享受就业援助。建立“2473”就业帮扶响应机制,对新增有就业意愿、培训意愿脱贫劳动力,在24小时内对接了解具体就业、培训需求,7个工作日内提供首轮“131”就业服务(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3个月内帮助达成就业、培训目标。建立结对挂钩帮扶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有培训意愿未培训脱贫劳动力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三、强化稳岗帮扶,提升就业质量。发挥输入地稳岗就业帮扶责任,向省内跨区域流动脱贫人口提供同等就业服务。加强地方劳务品牌培树,提高劳务输出规模及输出质量。加强多渠道信息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脱贫人口及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用人单位,主动兑现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更多脱贫劳动力在企业稳定就业并参保,助力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
五、强化跟踪调度,保障有序推进。围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服务培训开展情况等,继续实施“常态化调度、月定期通报”机制,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