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
1.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市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当年输送10人以上劳动力、毕业生来岩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省、市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根据输送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人数给予每人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支持企业稳岗用工。经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认定,春节2月份保持连续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80%)的工业企业,按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3.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