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学校研究确定吴诗怡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岗位 |
姓名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综合成绩 |
名次 |
考核体检 |
财务处会计 |
吴诗怡 |
30.80 |
51.72 |
82.52 |
3 |
合格 |
注:财务处会计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放弃,递补该岗位综合成绩第3名。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7115(纪检监察部门)
0591-22867359(人事处)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