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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8月19日开展专家现场鉴定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8-18 09:36

福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定于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3点在福能集团总医院开展专家现场鉴定(骨科),请有关工伤职工(名单如下)准时参加。有关通知如下:

一、鉴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18号福能集团总医院(1号楼3层南侧)。

到达鉴定地点的公交线路指引:

1.直达线路:23(王庄《=》福能总医院)

2.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900医院站下车经后县路步行至福能集团总医院(约500米):4、10、74、87、88、91、105、132、152、158、165、172、301、308、311、323

3.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孟超肝胆医院站下车经西洪路、文林路步行至福能总医院(约500米):91、100、118、160

4.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柳桥站下车经文林路步行至福能总医院(约600米):5、16、22、55、75、77、86、111、124、128、152、165、172、317、320

二、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携带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2、所有与本次工伤有关的医学资料以及近一个月内复查的受伤部位X光片。申请鉴定时已经提交过的,不需重复提交。

三、鉴定流程: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提早半小时到福能集团总医院1号楼3层导诊台签到、核验身份、提交材料、测量体温、填写健康申报表,之后在鉴定等候区等待叫号通知;

    2、工伤职工根据叫号通知进入鉴定室接受鉴定专家查体面检;

    3、鉴定结束。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严格按本通知的时间、场次准时到达鉴定地点,请勿聚集。等候时应与周边人员间隔在1米以上;

2、工伤职工及其陪同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好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咨询调查、测量体温,填写好健康申报表,如有发热、咳嗽、呕吐等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鉴定现场;

3、工伤职工进入鉴定室实行“一人一室”,依次序开展鉴定;

4、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会及时在省人社厅网站服务栏目发布,同时通过邮政政务快递方式送达被鉴定的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附:参加本次鉴定的工伤职工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易*界

512227********2955

2

杨*东

412726********6750

3

熊*

512529********3588

4

何*发

362330********7910

5

连*阳

350425********2619

6

邓*友

511021********8771

7

杨*鑫

350825********4518

8

马*胜

352622********1812

9

王*书

511026********6917

10

林*俭

350522********8579

11

张*平

522725********3053

12

涂*辉

360425********0016

13

黄*权

522129********3037

14

梁*强

522124********6819

15

陈*

350212********5024

16

张*

350121********573X

17

冯*尧

513524********2091

18

唐*元

432930********7875

19

段*明

42262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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