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
漳州长泰区四维聚力解纷争 服务下沉助企兴
泉州构建“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 做实社保领域行政争议“最优解”
漳州长泰区四维聚力解纷争 服务下沉助企兴
一、背景情况
长泰区现有企业77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330多家,外来务工人员超5万人,企业数量多、用工规模大、人员流动性强,劳动争议易发多发。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泰区人社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裁审衔接、基层治理、智慧仲裁、源头防控四个维度,创新仲裁下沉服务、多元联动调处模式,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解决在仲裁前,有效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同频共振。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裁审衔接,从“分立运行”向“同向发力”。针对仲裁与司法裁判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处置流程上存在差异,导致群众“两头跑、反复跑”的问题,长泰区人社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出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方案,从制度层面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疑难案件会商、业务骨干跟案学习、典型案例联合发布等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和处置标准,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步调一致。对调解不成需进入程序的案件,做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幅减少程序空转,提升争议处置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大量纠纷在仲裁前端实质化解。
(二)聚焦基层治理,把“调解阵地”建在群众“家门口”。坚持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将劳动争议调解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主动对接经济开发区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挂牌成立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工作室,整合人社、司法、法院等力量,吸纳资深调解员组建“老中医”专家团队,实行合署办公、常驻服务。构建“基层受理、联合调处、仲裁确认、司法保障”全链条闭环,综治中心负责接待分流,人社专职调解员牵头调处,简单纠纷就地快处,复杂纠纷联动攻坚,真正实现“进一家门、解百家忧”“纠纷不出园区、化解不走远路”。
(三)聚焦智慧仲裁,用“指尖维权”替代“窗口排队”。依托“平安漳州e家”等线上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调解”智慧服务模式,实现24小时在线申请、智能分流、属地处置、全程可溯。群众无需往返窗口,通过手机即可提交调解申请,系统自动精准分派至对应调解组织,调解员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有效压缩办理时限、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调处便捷度,让争议化解更高效、更暖心。
(四)聚焦源头防控,以“法治体检”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预防为先、端口前移,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以法治软环境提升企业发展硬实力。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深入劳动密集型企业、案件多发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和用工法治体检,通过查阅制度、访谈职工、排查风险,现场“把脉问诊”,针对性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用工管理,从源头减少争议隐患,推动企业从“被动应诉”向“主动合规”转变,有效降低涉法涉诉成本,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用工环境,以高质量法治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三、取得成效
一是争议化解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以来,全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工作室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86件,涉及劳动者782人,帮助追讨工资及各类补偿2308.97万元,基层调解成功率保持在较高水平,60%以上争议在仲裁前端实现实质化解,有效减轻仲裁压力和群众诉累。二是劳动者维权体验持续优化。通过一站式平台、点单式服务、指尖化办理、全链条保障,群众维权更加便捷高效,满意度和信任度明显提升,未发生因争议处置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和负面舆情。三是营商环境与劳动关系双向向好。通过“四维发力”构建“人社主导、综治搭台、部门协同、多元参与”的工作格局,大量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相关做法得到上级肯定与推广,为基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泰实践”。
泉州构建“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 做实社保领域行政争议“最优解”
一、背景情况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稳定之石,社保领域行政争议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泉州市社保领域争议呈现出类型化集聚、复杂化交织、批量性凸显等特征,传统“各管一摊”的处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求。为有效破解争议化解效率不高、执法尺度不一、源头预防不足等难题,泉州市人社局会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税务局,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构建起“共商共享、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多元联动机制,实现了行政争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为社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二、主要做法
(一)建强联动体系,打通协同治理“主动脉”
针对部门间“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协作不紧密”的痛点,构建“会商+调研+信息共享”三个维度联动体系,筑牢争议化解的“共治根基”。一是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法院行政审判庭与税务部门,针对批量性、敏感性争议,启动临时会商机制,第一时间统筹协调处置,确保争议不扩大、不激化。日常三方通报行政争议案件数据、典型案例办理情况,梳理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完善联合调研机制。聚焦社会保障领域高频、疑难、新型争议,组建由人社和税务部门机关业务骨干、法院法官、法律专家组成的联合调研小组,深入分析争议成因,查找政策漏洞和执法薄弱环节,初步酝酿《社会保障领域行政争议治理白皮书》。三是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整合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案件受理数据、行政裁决文书与法院裁判文书等信息资源,搭建社会保障领域行政争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统筹、多方力量联动”。通过平台实时共享执法标准、裁判尺度等关键信息,为争议预防和化解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累计共享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强化关口前移,筑牢争议预防“防火墙”
坚持“防范于未然”的治理逻辑,构建“规范执法+普法宣传+风险预警”三重源头防控体系,将争议化解端口前移至萌芽阶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落地实施”的工作格局,加强行政、司法两个条线内部业务交叉指导,细化行政程序,统一执法尺度标准;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二是深化普法宣传引导。人社、法院、税务三家联合开展“社保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活动,通过官网、公众号、现场宣讲等形式,解读社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政诉讼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人社部门对重大政策调整、批量业务办理等可能引发争议的事项,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法院主动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完善风险防控措施。2025年,对工伤保险职业病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养老保险未依法参保补缴职责等事项开展法律风险评估,有效防范群体性争议发生。
(三)优化化解路径,畅通多元解纷“快车道”
构建“诉前对接+诉中协同+诉后延伸”的闭环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更快更高效,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和司法压力。一是做实前端化解。推行“诉前对接+行政调解”联动模式。法院收到诉状后,对适宜非诉化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先向主责部门申请协调,或委托属地法院、综治中心先行调解。人社、税务部门在投诉举报、行政裁决过程中主动组织调解,精准把握核心诉求,综合考量群众权益与营商环境,依法提出和解方案,实现“小事不出部门、大事联动化解”。二是强化诉中协同。行政机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法院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将争议化解方案作为庭审必经环节;对行政机关存在败诉风险的,及时制发《行政案件监督预警通知书》,督促自行纠正或积极化解;对系列案件或同类案件,采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通过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推动同类争议高效化解。三是完善判后联动机制。健全裁判履行监督与判后化解制度,对生效裁判依法督促履行,对滥用诉权或仍有协调空间的案件,持续联动化解。通过司法建议、以案促改,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政策、规范行为,形成“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性循环,推动执法与司法尺度统一。
三、取得成效
2025年,社会保障领域行政争议化解周期平均缩短1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下降5.3%,组织执法人员培训968人次,评查案卷77卷,发布典型案例10余件,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做好法治正向宣传,减少因法律理解偏差引发争议,覆盖群众5万余人次。通过多元联动机制建设,社保领域行政争议化解裁判公信力持续增强,形成了“执法有标准、司法有依据、争议有路径”的良好局面,以更优法治服务为社会保障事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