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6-00045
- 文号: 闽人社函〔2026〕1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6-07-29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构建我省多元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打造“匠心福建 技能未来”竞赛品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6〕95号),拟举办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主题
匠心福建 技能未来
(二)时间地点
本次大赛采取集中举办开闭幕式,各设区市各单位分散办赛的模式。定于10月30日在福州第一技师学院举办开幕式;各赛项于10月30日-11月22日期间在各承办单位办赛;闭幕式拟定于11月30日在福州第一技师学院举办。
(三)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
大赛设65个竞赛项目,其中,世赛选拔项目48个,国赛精选项目17个(传统赛项4个,新职业赛项13个)。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详见附件2。
(四)参赛报名
1.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年龄须在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闽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
(1)世赛选拔项目参赛选手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大陆公民(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云计算、工业4.0、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一般持有相应职业中级工(四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级以上相应职业的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2.报名方式
(1)各设区市(含平潭)、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技工院校、各省级行业部门、央属国企、省机械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分别组队参赛。原则上,各设区市代表队每个项目参赛人数至少3名但不超过5名(团队项目至少1组但不超过3组);省属职业院校、各省级行业部门、央属国企和行业组织代表队每个项目不超过5名(团队项目不超过5组),省属技工院校代表队每个项目不超过2名(团队项目不超过2组)。各设区市、各省级行业部门、央属国企、各行业组织代表队国赛精选项目选手中企业职工数量不低于50%。鼓励各代表队邀请在闽台籍选手参赛。
(2)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分别负责相应代表队的报名参赛工作,各省级行业部门、央属国企、行业组织代表队可自行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报名参赛工作。各代表队应严格审核选手资格,安排1名熟悉竞赛工作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并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将盖章的参赛队花名册(附件3)和选手报名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选手报名表;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及电子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不得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作为电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二、组织工作
(一)大赛组委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州市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附件1),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下设设综合组、办公室、宣传组、监督组等。
(二)大赛执委会
1.福州市人社局会同福州第一技师学院成立开闭幕式执委会,负责开闭幕式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开闭幕式执委会应抓紧启动前期筹备相关工作,科学详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并报组委会综合组。开闭幕式执委会可公开招标确定相关服务保障单位。
2.各地人社局成立各赛区执委会,相应赛项承办单位成立赛项执委会(各省属承办单位自行成立执委会),负责竞赛赛务、技术和后勤等综合服务,提供场地设备等技术支持。
3.各地各单位可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三、技术工作
(一)技术标准
大赛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工作的统筹管理。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项目参照全国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工作文件。比赛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组委会将通过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技术专家组长,由其组织专家组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等。
(二)裁判员推荐
各代表队满额参赛的赛项可推荐1名裁判员担任执裁工作,裁判员不足部分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往届国赛省赛专家裁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中遴选产生。裁判人选应符合《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推荐方式
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裁判员推荐工作,广泛动员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参与,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与选手报名同步报送,将盖章的《裁判员推荐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技工院校、各省级行业部门、央属国企、各行业组织代表队可按上述要求报送推荐材料。
四、奖励政策
(一)个人奖励
1.按照各竞赛项目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对第一名的选手颁发金奖,对第二名的选手颁发银奖,对第三名的选手颁发铜奖,设置优胜奖若干名(优胜奖不超过各项目参赛选手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2.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前两名(团队赛项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认定“福建省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
3.各竞赛项目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技师(或相应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相应职业工种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等专技类赛项不认定职业技能等级。
4.对各竞赛项目获奖选手给予奖金奖励,具体名次和额度依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5.对获得各竞赛项目第1-3名选手的指导老师(不超过相应项目选手数量),由组委会颁发“竞赛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6.原则上各赛项承办单位、各代表队可推荐1名竞赛工作人员(其中,获优秀组织奖代表队、开闭幕式承办地代表队可推荐2名),由组委会颁发“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竞赛工作者”证书。
7.台籍选手特别纪念奖。为各代表队积极参赛的台籍选手颁发特别纪念奖。
(二)团体奖励
1.突出贡献单位。以各代表队为单位计分(选手获金牌计5分、银牌计3分、铜牌计2分、优胜奖计1分),对各代表队团体总分前10名的,由组委会颁发“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证书。另对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证书。
2.优秀组织奖。对按规定足额选派选手(每个项目参赛人数均不少于3名)的各设区市代表队,及赛项全覆盖的其他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证书。
3.优秀承办单位。对办赛组织工作表现优秀的20家承办单位及开闭幕式承办单位,颁发“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承办单位”证书。
(三)其他奖励
各赛项第一名选手且符合第四届国赛相关条件的,拟推荐为我省参赛代表,若条件不符或选手放弃则按名次递推。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赛事筹备工作。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大赛的办赛参赛工作,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科学严密制定各竞赛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赛事统筹安排和规范管理;抓紧启动优势项目种子选手选拔工作,大力挖掘企业职工参赛,扎实开展集训备赛,力争以最佳状态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等相关人员的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均由各参赛代表队、派员单位、所在单位自行承担。各赛项技术工作组成员、裁判长、裁判员、监督员参赛期间的交通、食宿、保险费以及劳务费用等由相应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承担。各赛项承办单位,可在竞赛结束后,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竞赛项目补助标准,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提出竞赛项目补助经费申请(应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上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压实安全防护责任。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大赛卫生健康、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提前备好安全防护物资,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财产安全等工作责任,确保竞赛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坚持公平公正办赛。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在设备采购、竞赛标准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约办赛、廉洁办赛。坚持从严从实,公开、公平、公正组织竞赛活动,严格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则和标准,切实把具有真本领的技能人才挖掘出来。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赛区、各有关单位要以举办全省技能大赛为重要契机,周密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共享资源,形成合力,有序推进,系统做好办赛备赛参赛全流程宣传;要将大赛宣传与本地、本行业技能人才政策着力点相结合,讲好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服务社会的典型事迹,积极为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营造良好氛围。
六、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倪冠韬、黄智恒
联系电话:0591-87611120
电子邮箱:fjzyjnjs@163.com
(二)各地市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毛行静,0591-88500495
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唐嘉欣,0591-87522703
福州:黄聪秀,0591-87305785
厦门:陈胜蓝,0592-5526658
漳州:黄俊清,0596-2032025
泉州:谢丽玲,0595-22274285
莆田:徐志群,0594-2686661
三明:林艺松,0598-7506856
南平:范鸿飞,0599-8833224
龙岩:丁 鹏,0597-2302353
宁德:郭智杰,0593-2761982
平潭综合实验区:严玉琼,0591-23165708
附件:1.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福建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汇总表
3.参赛队人员花名册
4.选手报名表
5.裁判员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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