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6-00031
  • 文号: 闽人社办〔2026〕4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6-05-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2027年度全省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时间: 2026-05-28 16:4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委教育〔2025〕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贴合我省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需求,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以下简称学习指南),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内容

(一)技工院校教师思政与师德师风建设,30学时。

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经典专题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讲好新福建建设故事;学习职业准则规范,明确技工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要求,明晰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教素养,明确教师权利与义务;学习将师德师风、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的方法路径,促进课程思政融合,开展教学设计优化与典型案例开发;围绕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强化教学过程中的师德践行要求,明确企业实践期间教师职业操守,提升教师班级管理能力与学生心理健康引导水平;开展正反面案例教育,学习全国及省内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开展师德失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根源,强化教师底线思维与育人责任意识。

参考教材:《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真正把教育摆在先行官的位置——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教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长篇通讯、《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

(二)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组织管理解读,30学时。

主要学习世界技能大赛概况与我国参赛历程;国家级职业技能赛事基本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组织运行和参赛规程;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政策解读;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规范;竞赛成果在技工教育方面的应用转化案例和经验交流;参赛选手、裁判、专家教练、承办单位心得感悟及经验分享;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管理与集训工作经验分享等。

参考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公平公正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规则>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指南》等。

(三)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与教学能力提升,30学时。

主要学习国家、福建省关于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改革的系列政策文件,解读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涵、建设目标与实施要求,明确改革的政策依据与发展方向;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提升教师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及评价能力,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涵盖工学一体化课程开发、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课程思政与职业素养融合、教学评价与持续改进。

(四)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优化与动态管理机制研究,30学时。

主要了解福建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现状、问题及成因,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在专业层面的实施瓶颈和解题思路。学习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适配性及工学一体化改革现状诊断报告;学习福建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优化与规范建设指导意见,研究构建“产业需求—专业设置—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联动模型,完善专业设置的“准入—评估—退出”闭环管理流程。以低空经济、银发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学习“专业设置+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方案。

其中,第(一)、(二)科目作为2026年学习内容,共计60学时;第(三)、(四)科目作为2027年学习内容,共计60学时。

二、学习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中从事技工教育教学及教育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技工院校中的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学习形式

采取网授学习、面授学习等符合闽人社办〔2023〕70号文件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已备案的继续教育施训机构开展专业科目网络培训,也可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按照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组织举办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等线下集中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结果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依据。学时计算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3.47:6067)数据为准。

(二)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各级施训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学习指南确定的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应突出技工院校教学特点,聚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并接受同级人社部门监督管理。有意向开展网络培训的省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于今年6月12日前将技工教育领域课件录制计划和录制团队人员情况报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可在全省开展相关网络培训,未经备案的不得开展。可开展全省技工教育领域专业课施训工作的机构清单由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另行公布,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上述机构清单上自行增加当地施训机构。

(四)根据闽人社办〔2023〕222号文件规定,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负责省直技工院校中从事技工教育及教育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验印。参加网授学习的,由各施训机构按要求对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参加面授学习的,由主办单位或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716637。

附件:技工教育领域课件录制计划和录制团队人员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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