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104
  • 文号: 闽人社文〔2024〕1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10-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人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时间: 2024-11-05 14:52

各设区市人社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在2023年征集评委库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四)必须获得卫生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并聘任满3周年,目前仍在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及卫生管理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线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卫生管理专业推荐人员须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管理工作,或在医学高等院校从事卫生管理专业教学工作。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入库程序

  (一)凡2024年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可自行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fujian.gov.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准确填写(一式两份)并附上正高级职称确认文件(资格证书)送所在单位推荐盖章;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填写《2024年高级职称评委库推荐入库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二)按照评委库动态管理有关规定,为及时更新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在库委员个人信息,请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已调离原专业技术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评委职责的人员,以及涉及变更委员个人信息的内容,逐项填报《汇总表》后按上述程序报送,以便及时更新评委库。

  (三)2023年已经提交推荐材料的,不再重复报送。2024年推荐的新入库人员,务必于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同时将《汇总表》的WORD文档发送电子邮箱:FJ87856021@163.COM或FJWSLN@126.COM。

  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建 0591-88528187;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15(必须EMS);

  省卫健委职称改革办公室 联系人:林宁0591-87826304;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卫健委大院7号楼三层。

  附件:1.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2023年高级职称评委库推荐入库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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