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114-0605-2023-00087 | 文号 | 闽人社文〔2023〕109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 2023-08-14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114-0605-2023-00087 | |||||
文号 | 闽人社文〔2023〕109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生成日期 | 2023-08-14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建局:
经查,章良艺等8名考生(详见附件)报考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冒用其他单位名义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研究决定,取消章良艺等8人的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撤销其执业资格并收回执业资格证书,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
附件: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人员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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