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2-00076
- 文号: 闽人社办〔2022〕8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06-06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公办技工院校:
今年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根据省禁毒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禁毒办传发〔2022〕22号)要求,决定在各地人社部门、全省技工院校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责主线,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社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结合技校管理工作,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示范创建、“最美禁毒人”宣传推选、青少年智慧禁毒教育云课堂等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配合策应全省整体主题宣传活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工作实效
各技工院校要围绕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禁毒教育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喜闻乐见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本系统资源和宣传平台,积极拓展延伸毒品预防教育模式,大力宣传技工教育战线的禁毒措施与成效,扩大禁毒宣传月活动影响力。要组织观看林则徐虎门销烟相关历史展览、影视作品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传承弘扬禁毒和爱国主义精神。要按照《福建省各类学校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建设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建设任务,组织师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禁毒宣教室,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阵地使用率,提升全体师生的识毒、拒毒、防毒能力。要落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即“青骄第二课堂”)的学习要求,不断加强学校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毒品预防教育的良好氛围。要把禁毒宣传内容融入健身、防疫、文明创建等活动,提高师生对毒品问题的认知能力和防范意识。各技工院校禁毒教育活动要突出针对性、教育性和实效性,落实全员参与活动,确保禁毒教育全覆盖,坚决做到禁毒教育工作无盲区、无死角,不断提高禁毒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规范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
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为主,严格遵循有关部门关于舆情监测处置、新媒体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禁毒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禁毒新闻线索、随意发表评论或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
四、精心组织开展,及时上报情况
请各设区市人社局和各省属公办技工院校及时对“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将有关工作的书面情况及活动图片、音视频材料报省技工教育中心(发送至电子邮箱:jgjyyjs@rst.fujian.gov.cn)。
联系人:省技工教育中心 邱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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