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6-00043
- 文号: 闽人社办〔2026〕6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6-07-17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7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服务不断线 攻坚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6年7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一)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四、行动目标
以促进青年特别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为目标,全面提供实名登记、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招聘对接、困难帮扶、权益维护等就业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主要内容
(一)发布就业服务信息。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发布致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亮出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目录、求助途径、招聘渠道“五个清单”。要优化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等业务经办流程,主动公开办事指南,严格时限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行个人创业、员工录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拓宽就业服务渠道。要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途径,线上全年开放求职登记小程序,积极引导毕业生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https://www.fj99.org.cn/bys,以下简称“专区”)登记,或登录支付宝小程序“福建毕业生就业创业”,主动登记求职状态(应届毕业生)、查询扶持政策,线下统筹用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站所等服务平台,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做好登记,确保应登尽登。全面推广“福建就业呼叫中心”,发挥AI助手在智能简历优化、岗位精准推荐、政策咨询解答等方面的作用,提升人岗匹配效率,保障毕业生就业服务全天候覆盖。
(三)建立完善实名台账。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将通过专区分批分解到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地要将公共服务网分解信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信息,及各地通过报到接收、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入户摸排等线下渠道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就业服务范围。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台账将通过就业一体化平台分发给各地市经办,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培训需求提供帮扶服务,并将相关帮扶信息及时记录至个人的帮扶信息中,做好就业状态更新。
(四)全面落实实名就业服务。各地要依托2026届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实行专人联系、集中帮扶,通过电话短信、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尽早完成就业状态、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摸排。根据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及时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的“1131”实名服务,同时,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情况。要完善就业去向核实核查机制,探索通过数据比对、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核实,强化就业情况动态监测。要强化常住地就业公共服务责任,为求职的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
(五)提升求职就业能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提供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对接辖区高校毕业生培训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应培尽培。深入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支持福州市率先开展大学生科技见习。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统筹开展多元化就业实训活动,推行“职业体验+就业指导”服务模式,结合短期跟岗实践,帮助青年提升求职实战能力。
(六)优化招聘对接服务。按照2026年公共就业招聘专项活动安排,办好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秋季专场、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等活动。支持各地立足产业特色,常态化举办区域性、行业性、定制式“小而精、专而优”的招聘活动,现场嵌入职业指导服务,构建多元化供给格局。加大直播带岗力度,赋能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嵌入招聘全流程,培养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本土招聘品牌,增强人岗适配效能。要坚持全周期管控,严把企业准入和岗位审核关口,坚决纠治“重仪式、轻实效、走过场”等顽疾。推进招聘现场平安建设,合理设置反诈宣传专区,有针对性开展求职防诈骗科普宣传,守护毕业生求职合法权益。
(七)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各地要及时将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纳入帮扶。进一步充实就业“红娘”队伍力量,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落实结对,按照“一人一策”要求,优先推送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组织专业力量对求职遇阻、择业畏难的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提供求职会诊与心理赋能,助力他们提振信心,尽早实现就业。
(八)加强就业宣传引导。各地要紧扣行动主题,依托各级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典型宣传。要深化示范引领,结合“最美高校毕业生”等品牌活动,面向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及基层一线,深入挖掘并选树一批爱岗敬业、技能报国、创业创新的青年先进典型。通过讲好“青年就业故事”,生动展示毕业生立足市场、扎根基层的成长轨迹,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转变就业观念,理性务实选择职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就业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各地要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监管执法,重点纠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黑职介”、劳务诈骗及“招转培”“培训贷”“付费内推”“萝卜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要强化就业安全教育,广泛宣传劳动就业政策法规,针对境外高薪诱骗、刷单诈骗、扣押证件及各类招聘陷阱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风险识别能力,全力保障其合法就业权益。
(十)规范档案接收管理。各地要指导各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夯实档案接收基础,严格规范材料甄别、整理及入库流程。要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向毕业生本人推送存档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同步做好到档提醒。要提速档案信息采集录入,确保接收档案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础数据归集,并全量上传至“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办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方案、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省厅将适时开展调度。要强化部门协同与市场机构联动,聚合政策服务资源,确保攻坚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统筹用好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政策与服务举措,及时提炼推广典型经验,持续提升服务知晓度与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防范。各地要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全面排查招聘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跟踪调度与数据报送,及时总结成效、上报典型经验,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信息畅通。
联系方式: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0591-87540939
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0591-8756838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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