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求创新,结合办案实际,坚持“四个到位”原则,全力提升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效能,着力打造“温暖人社”服务品牌。
一是解答到位。坚持“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真心服务”的“三心”服务原则,与当事人及时进行沟通,对其开展心理疏导,释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好问题。
二是告知到位。在申请人递交仲裁申请书时向其作仲裁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其调解仲裁的办案流程和期限、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途径等,立案和结案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遵守办案制度,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
三是调解到位。坚持“先调后立,先调后裁”原则,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调解为主体,其他各类调解有效衔接,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多元化调解模式,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目前,着眼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时间成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溪全县9个乡镇均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四是裁决到位。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符合一裁终局的,坚决一裁终局,减少劳动者的诉累,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其他案件坚持“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采取案件分类处理、依法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在办案周期内,以最短的时间帮助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缓解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