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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批复〔2024〕402号

关于批准确认黄丽霞等21位同志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4-09-05 09:07

省文旅厅职改办,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人社局、文旅局: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关于提请确认黄丽霞等21人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的函》(闽文旅职改办〔2024〕10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2023年度福建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黄丽霞等21位同志文物博物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现予公布。

  附件:黄丽霞等21位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5日

  附件

黄丽霞等21位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一、研究馆员1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黄丽霞

  二、副研究馆员20人)

  (一)省文旅厅(7人)

  1.福建博物院:戴 石、刘 阳、郭月琼、江 曦、杨 哲

  2.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陈 浩 、王晓阳

  (二)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1人)

  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吕 静

  (三)福州市(2人)

  1.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林 江

  2.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林 峰

  (四)漳州市(2人)

  1.漳州市长泰区博物馆:陈志明

  2.漳浦县博物馆:王明月

  (五)泉州市(4人)

  1.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洪晓静

  2.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陈锦山

  3.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林 鹰

  4.南安市博物馆:洪秋月

  (六)三明市(1人)

  将乐县博物馆:林 薇

  (七)南平市(1人)

  南平市博物馆:林正锋

  (八)龙岩市(2人)

  1.龙岩博物馆:廖素清

  2.上杭县文物保护中心:胡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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