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治欠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级成立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当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细化评选条件,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推荐评选名额
此次全国评选表彰名额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150个、先进个人150名。分配我省推荐评选名额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5名。经研究,我省推荐评选按照差额的方式进行,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评选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个人1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评选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1名。此次评选表彰对象以基层单位和工作一线为主,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含四级以上调研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各地、各成员单位如推荐县处级干部的,必须事先与省评选办沟通。各地、各成员单位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三、推荐评选程序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国治欠发〔2021〕1号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拟推荐对象由所属(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的候选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拟推荐对象要按照国治欠发〔2021〕1号文件的规定,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四、报送材料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一)推荐初选材料
各地、各成员单位于9月13日前,向省评选办报送推荐工作报告(推荐过程、集体研究、推荐对象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推荐对象初审表》《初次推荐对象汇总表》《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报审表》《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报审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以上材料报送纸质版1式5份,附电子版光盘;个人候选人附蓝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注明单位、姓名)。推荐对象初审表要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奖励和处分等情况。先进事迹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正式上报材料
待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委员会初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省评选办将正式推荐对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之后,向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委员会报送正式推荐报审材料。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9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评选办。届时,省评选办将有关表格材料发送到各单位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明强
电话:0591-87521868,87522396(传真)
电子邮箱:ldjcc@rs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1.推荐评选工作联系表
2.推荐对象初审表
3.初次推荐对象汇总表
4.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报审表
5.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报审表
6.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