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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答(四)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12-28 10:05

问题162014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待遇如何计算?

根据国发〔20152号文和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纳入社保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确保待遇的平稳过渡。这三类人群分别是:
  一是2014930日前退休的人员,称为“老人”,原待遇保持不变,从201410月份开始纳入社保基金支付。
  二是2014930日前参加工作、201410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其中:2014101日至20249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202410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按照新办法计发。
  三是201410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为“新人”,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待遇。
  具体的待遇计算办法可查阅省政府闽政[2015]48号文件规定。

  问题17:请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死亡人员能退还社保费吗?

按现有规定,在职人员在职死亡后,可以申请退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问题18:具备什么条件,新到龄退休的人员才可以按时核定待遇?

  一是退休人员退休前的缴费要足额到位,不能有欠费(含职业年金虚账部分要记实);二是在其他社保机构的缴费要转移到位;三是按照规定申请补缴的费用要缴纳到位。

  问题19: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户口迁回老家,对社保缴纳有影响吗?

  不影响。

  问题20: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哪些认证方式?

   1.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可由原参保单位负责其资格认证工作。
  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的个缴人员,可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认证:
  1)可以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
  2)居住在异地的认证对象,可以由其居住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协助认证;
  3) 出境定居的认证对象,可以通过我国驻该居住国的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居住地尚未与我国建交的,由我国驻该国有关机构或有关代管使领馆办理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
  4)可以通过网络视频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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