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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答(三)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12-28 09:58

  问题11:职业年金如何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如果参保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将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直至新就业单位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再按要求转移职业年金,或者至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相关规定定期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问题12:请问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补记职业年金后,能否同时享受转企补贴?

  不能。根据闽人社文【201795号文件规定,补记职业年金后,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参保人员,原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的转制补贴费(含一次性补贴)不重复享受。

  问题13:参保人员正常办理退休了,移民国外是否会影响待遇发放?

  不影响,只要其接收养老金的银行卡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每年及时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就不会影响待遇发放。

  问题14:退休人员可以申请更换银行卡?如何申请?

  可以。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遇到本人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遗失或者更换时,可以告知单位,并将银行卡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单位向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问题15:视同缴费期间如果有缴费的怎么办?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9月底之前可视同为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息将转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参加职业年金运营,在退休时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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