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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关于信息第三方服务(软件开发、数据服务)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 : 2023-11-09 16:09

项目概括

   信息第三方服务(软件开发、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350 

项目名称:信息第三方服务(软件开发、数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以正式发布的邀请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项目名称

             主要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  

   1 

信息第三方服务(软件开发、数据服务)项目 

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的基础上针对职业年金在职和退休人员的计息、补息需求进行信息数据处理,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具体以后期招标具体需求为准) 

  

   1项 

            4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申请人(自然人除外):若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企业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1、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2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申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要求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1、提供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4、经查询,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申请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119日至2023年11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手续A、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招标文件登记表》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 m/newshow.aspx?NewsID= 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0元人民币(电子版)未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手续的不予受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4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1种方式确定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申请人应在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社会保障大厦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1-8786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郑美、张博艺0591-88318332、8761621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张博艺 

电 话:0591-88318332、87616211转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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