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王龙:
本委受理你与被申请人长沙星城壹驰物流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闽劳人仲案字〔2022〕第337号),因你提供的仲裁文书送达地址不准确,导致仲裁文书无法有效签收,且无法与你取得有效联系,现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将对你的仲裁请求按照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2楼,联系电话:0591-87579970。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注:本公告发布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目公告发布日期以官方网站的发布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