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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5-05-15 10:30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相继出台,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不断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入“快车道”。但也要看到,技能人才的总量和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仍存在较大缺口。建设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通过将实训基地建在企业、车间、生产线,可充分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实训设备优势,为产业发展培养一大批技能人才,促进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无缝对接。

  根据2025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工作要求,参照2024年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特印发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分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2025-2026两年新增建设7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其中家政、养老、护理服务实训基地10家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重点产业行业和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的技能人才培养矩阵和推广网络。

  三、实施期限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包括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条件、遴选备案程序、项目补助方式、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内容。

  (一)基本条件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1

申报

主体

大中型企业,优先支持工信部门公布的现有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和福建省制造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企业

2

管理能力和体系

(1)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评价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

(2)具备开展企业自主评价的资质或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3

场所和设施

(1)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2)具有1个以上紧缺特色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和相匹配的实训场地、设备。

4

培训

能力

上一年度或申报前12个月相应职业的技能培训(含补贴性培训、企业内训及其他市场化培训等)不少于200人次。

5

校企

合作

至少与1家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建立稳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合作关系。

6

家政、养老、护理类基地特殊条件

(1)申报前一年的营业额超500万元

(2)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

(3)培训专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遴选备案程序。

  (三)项目补助方式。明确新建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当年建设资金补助金额,以及2025-2026年两年建设期任务目标、验收要求和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同时,也对2024年全省已建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验收要求和建设资金补助方式进行明确。

  (四)补助经费使用范围。明确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的使用范围和不得使用的六个方面具体支出。

  (五)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类指导、提升项目绩效、全面考核评估和加强资金管理等五个方面,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主要特点

  进一步明确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可面向本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与传统相比,对产业链的上游、中游、下游企业的内涵进行细化,规范上下游企业的认定范围,指导各基地申报单位在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中列出产业链头部企业上下游企业名单,明确培训和评价服务对象,使该项规定更具操作性。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

  解读人:何春芳、郭鸿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674286、8754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