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5年2月11日印发了《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闽人社发〔2025〕3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工作自2012年开展,多年来评审有关情况已发生变化,我省原有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在流程规范性、评审科学性、申报便捷性方面存在优化空间。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立足我省实际,结合《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2号),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修订了《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二、目标任务
《评审办法》聚焦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对项目申报、评审流程等工作程序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更好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创新。
流程标准化:建立全省统一、清晰规范的项目申报与评审操作流程,实现从申报、审核到评审、资助的全链条标准化管理。
评审科学化:构建多维度的综合评审体系,通过量化指标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确保项目评选结果公正、客观,优中选优。
服务便捷化:依托信息化平台,简化申报手续,优化用户体验,降低创业者申报的时间与精力成本。
效益最大化:精准筛选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和良好社会效益的创业项目进行资助,推动创业项目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三、解决问题
1. 原有评审办法老旧,适配性不足问题,以修订办法衔接最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要求。
2. 创业资助申报条件、材料、程序不清晰,导致毕业生申报不便、各地审核标准不一的问题。
四、主要内容
《评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评审、结果公布以及其他事项等四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申报人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予以明确。
(二)评审。对评审专家的组成、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进行明确。
(三)结果公布。经评审通过的拟资助项目,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社厅予以正式公布。
(四)其他事项。对资助资金用途、旧的评审办法废止等予以明确。
五、主要亮点
(一)申报阶段更加便捷。《通知》明确,项目申报阶段,申报人通过省级平台即可完成网上申报。“一网通办”,全面实行省级平台线上申报,创业者可登录系统完成填报与资料上传。
(二)评审环节更加科学。《通知》明确,评审程序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评价维度化:书面评审设定多维度量化与定性评价指标,减少主观随意性。
考察立体化:结合“静态材料审阅”、“动态实地查验”与“互动现场答辩”,对项目和创业者形成立体画像。
专家专业化:评审专家库涵盖投资、技术、市场、管理等多领域专家,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56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