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退休人员死亡遗属待遇可以由退休人员遗属或退休人员退休前所在的用人单位申请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离退休死亡)》;(二)参保人死亡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有死亡材料时不需要签承诺书);(三)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需发放至继承人、遗属银行账户且个人账户继承额超过5万时需提供);(四)《申领取死亡待遇承诺书》(需发放至继承人、遗属银行账户且个人账户继承额未超过5万时需提供);(五)办理人的身份证件(个人申报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