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id" : "17163" ,"pid" : "17149" ,"pname" : "常见问题" ,"chnls" : [ ] ,"docs":[ { "docid" : "5556918" , "title" : "我省城乡居民保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1-01-07"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103/t20210326_5556918.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元,全省统一标准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 "docid" : "5460842" , "title" : "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士兵,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衔接?"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0-11-27"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011/t20201127_5460842.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劳动年龄段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他们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衔接:(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参保人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核发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若不选择继续后延缴费,参保人可以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把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按规定核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  "} ,{ "docid" : "5460839" , "title"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二次缴费是指什么?"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0-11-27"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011/t20201127_5460839.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参保人在一年内可以进行第二次缴费,即允许16~59周岁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调高缴费档次进行第二次缴费,并且根据两次缴费总额对应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但两次缴费的总额不能超过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高档次。当年调高缴费档次后,第二年缴费档次相应变更为新的档次缴纳;如果调高缴费档次后没有及时补存保费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当年的缴费档次仍认定为原有的档次,变更后的档次在次年生效。"} ,{ "docid" : "5460837" , "title" : "福建省是什么时候开始全面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现在实施的效果如何?"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0-11-27"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011/t20201127_5460837.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我省从2009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各市、县采取手工认证等多种措施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了统一认证的流程,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2019年9月,省城乡居民保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闽居保〔2019〕25号),部署全省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多种手段,从2019年10月开始全面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省通过互联网认证等方式完成资格认证达375.98万人,占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约80%。"} ,{ "docid" : "5380770" , "title" : "老农保的账户金额能不能转到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0-09-04"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009/t20200904_5380770.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根据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农保与新农保衔接过渡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288号)以及《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社文〔2011〕241号)相关规定,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折算相应缴费年限、衔接过渡到城乡居民保后,按城乡居民保有关规定缴费至年满60周岁,享受相应待遇。"} ,{ "docid" : "5380767" , "title" : "已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保吗?"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0-09-04"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009/t20200904_5380767.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 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正常缴费或领取待遇状态,则不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已处于减员状态并未领取待遇,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docid" : "5380764" , "title" : "城乡居民保缴费要多少?"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20-09-04"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2009/t20200904_5380764.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2019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部分地区在省定最高缴费档次及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具体请联系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docid" : "4847381" , "title" : "城乡居民保与职工保如何衔接?"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19-04-10"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1904/t20190410_4847381.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答:劳动年龄段即参加城乡居民保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制度衔接:\n  一、衔接办理的时间条件是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n  二、衔接办法\n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参保人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把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职工养老保险核定并发放养老金。\n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向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把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由城乡居民保核定并发放养老金。\n  "} ,{ "docid" : "4847379" , "title" : "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保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继承?其法定继承人能否领取丧葬补助金?"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19-04-10"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1904/t20190410_4847379.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答: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保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部分)可以依法继承。\n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规定,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目前,所有县(市、区)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n  "} ,{ "docid" : "4847378" , "title" : "城乡居民保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 ,"docsourcename" : "" ,"time" : "2019-04-10" , "url" : "http://rst.fujian.gov.cn/wz/cjwt/cxylbx/201904/t20190410_4847378.htm","chnl":"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img":"","content":"\n  答: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分别计算合并计发,按月支付,直至终身。\n  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提供,目前省定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23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财力情况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有59个县(市、区)已高于123元,如福州为每月1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利息)除以139,个人多缴多得。\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