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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零容忍” 执行有办法——晋江市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制执行“绿色通道”

来源:晋江人社局 发布时间 : 2021-01-04 11:06

  为确保农民工欠薪案件快速、有效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晋江市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为纽带,市人社部门和法院加强沟通协调,简化程序,建立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制执行“绿色通道”:欠薪案件经调解、仲裁裁决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后,用工单位逾期不履行的,人社部门直接与法院强制执行部门联系,由人社部门协助农民工提供强制执行立案所需材料。法院当天受理案件,及时指派执行法官,对部分应急案件,当天进入执行程序,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手段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同时,晋江市人社局和法院执行局不定期协商研究疑难案件,联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共同解决涉及工资的强制执行案件。

  晋江市某新材料公司员工龚茂军等7人因公司不支付其劳动报酬,在陈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向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晋江市劳动仲裁委作出判决支持员工诉求,但公司仍不支付龚茂军等7人工资。接到龚茂军等7人投诉后,晋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人员会同市应急办成员单位和陈埭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前往实地进行调查处理。经调解,考虑企业受新冠疫情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情况,员工同意公司分三批次支付其劳动报酬。最后,晋江市人社部门针对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形,发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公司限期整改。

  在此提醒广大务工朋友,被拖欠工资的时候,要依法维权、合法讨薪: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决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调解协议、裁决书后,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调解协议、劳动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欠薪农民工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同时,也告诫广大用人单位,要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经责令改正拖欠工资问题而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规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联合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还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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