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2-00116
  • 文号: 闽人社办〔2022〕1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2-08-1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2-08-16 16:2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2〕86号)要求,提高我省技工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技工院校教材在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作用,现就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技工院校教材是开展技工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教材使用管理,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对推动我省技工院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教材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规范流程,建立健全教材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应按《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闽人社办〔2021〕118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成立本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加强教师在教材使用、教材检查相关政策的学习。

  二、规范教材选用和征订。部教材办汇总近年来部办公厅公布的国家级技工教育规划教材目录,编制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选用目录》,可在福建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供各校选用。技工院校思政政治、语文、历史必修课程,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统编教材尚无法投入使用,暂仍需使用人社部德育、语文规划教材,历史课可暂不开设)。技工院校数学、英语、数字技术应用(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与健康、美育、劳动教育、通用职业素质等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须按《细则》要求在《选用目录》中选用。技工院校专业课程教材原则上在《选用目录》中选用,《选用目录》中没有的教材须由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选用,做到“凡选必审”,并向人社主管部门专件报告审核意见。各技工院校应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出版单位授权的发行服务单位(北京蔚蓝阅达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征订教材,规范技工院校教材使用管理。

  三、做好教材选用备案工作。技工院校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应做好备案工作。省属技工院校报省技工教育中心备案,市属技工院校报设区市人社局备案,由设区市人社局汇总报省技工教育中心备案。选用教材的报备,与书面申报《新生学籍登记册》的同时进行,以申报《实施性教学计划表》(应含有开设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书号、出版社、使用的版次年月信息,也可将这些教材信息单列为《教材使用情况》)形式开展,对于选用《选用目录》外的教材,应提前于开学前1个月(今年首次应提前半个月)完成报备,电子版报备,当前通过“福建省技工院校服务平台”的“招生专业申报”进行,实际教学过程若有变动应及时在“招生专业申报”进行变更后的报备。学校应将教材纳入教材样书柜管理,发挥好样书柜的学科纽带作用,并随时备查。

  四、加强教材使用情况检查。各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细则》及国家对教材内容、插画相关要求,在教材使用中发挥教师作用,通过教师日常教学,发现教材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并上报。各设区市人社局要做好监督指导,适时抽查教材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将学校教材使用和备案情况作为招生专业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省技工教育中心  李静、尤祖清

  联系电话:0591-87505352

 

  附件: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选用目录(2022年)》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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