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19-00069
- 文号: 闽人社文〔2019〕6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9-03-13
各设区市人社局、外事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外事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6号)精神,现将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2018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张凡等276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翻译(笔译)专业资格;王丽珠等27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翻译(口译)专业资格。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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