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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出台17条具体措施支持“师带徒”引凤计划,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永春人社 发布时间 : 2022-07-28 18:16

  为大力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搭建长期有效的人才项目资本对接平台,畅通人才流、项目流、资本流进乡村的通道,吸引更多人才回归乡村、反哺乡村,集聚更多人才留在乡村、建设乡村,永春县推出17条具体措施,助推乡村振兴,具体措施如下:

  01支持引进产业领军人才

  “师带徒”引凤项目人才团队到我县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项目或技术在我县落地转化,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按A、B、C三个等次,项目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经认定的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每个团队按照市级给予支持工作经费的30%进行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按“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02支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对获得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给予承担该项目的科技特派员1万元、0.5万元奖励。

  对与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我县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的,按正高级、副高级,分别给予专业技术人才10万元、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03鼓励柔性引进人才

  “师带徒”项目可在落地当月申请柔性引进人才报备,经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到我县用人单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县实际工作时间以月为计数单位,当月达到一定服务次数或天数按整月计算(其中,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3天,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5天),根据不同层次给予每月500元至5000元相应的工作生活补助。

  经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到我县用人单位从事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短期工作,按实际交通费用支出,根据不同层次给予每人每年度1000元至10000元补助。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我县推荐申报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每引进一名人才按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同一引才对象只能申报一次,每家引才主体(个人)每年度引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04培育高素质农民

  培育300名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种养大户和技术能手。

  培养100名县乡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

  05培育农村实用人才

  每年开展一次县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评选10名左右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0.5万元的奖励。

  06培育工艺美术人才

  对新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泉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期内(每个周期3年,需提前备案),徒弟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泉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对其师傅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0.8万元、0.6万元的奖励;徒弟在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展会参展参评中获得铜奖以上奖项的,给予其师傅当年度一次性奖励0.2万元

  07培育技能人才

  经认定为县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

  每三年对同批次同级别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市级工作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县级工作室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工作室领衔人招收的学徒,参加培训,按相应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徒弟培训期满一年的,每月给予300元培训补贴;市级工作室领衔人所带徒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级每月分别予以2000元、1600元、1000元的培训补贴;县级工作室领衔人所带徒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级每月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500元的培训补贴;领衔人在同一年度享受带徒授艺补贴最多不超过20人;徒弟最多只能享受3年的培训补贴。

  市、县级工作室培养出来的青年技能技术骨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部门技能类表彰奖励(竞赛类除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奖励。

  08鼓励开展实习实训

  对接收高校在校生实习1个月以上并提供免费住宿、顶岗劳动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实习单位,分别按在读博士2000元/月、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建设院校在读本科生1500元/月、其他院校在读本科生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补助,每个单位每年不超过2万元

  对毕业3年内有意在永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帮助联系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提供最长1年的见习免费住宿,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不高于我县最低工作标准两倍执行。

  09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头雁”

  对确定并被列入省部级备案管理的“头雁”项目培育对象,每个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

  10鼓励离岗创业

  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我县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待遇,工龄连续计算,由原单位负责档案工资管理。离岗创业人员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如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11鼓励来永就业

  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留)永创业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来(留)永就业创业的,可享受最长7天的求职免费住宿、子女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3年内免费乘坐公交、免门票进入国有A级景区、最长2年的免费创业工位等政策。

  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永春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月不超过600元/人,最多发放 24个月。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到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永春连续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其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在我县无住房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优惠的,在我县购买首套独立产权商品住宅,按照博士研究生15万元(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两次发放,第一年和第四年分别发放补贴总额的60%、40%,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第四年补贴发放前已转让或已离开永春的,剩余补贴不再发放)。

  12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依托各乡镇现有农业产业园、农业规模种养基地、农产品示范基地、县级美丽乡村等资源,创建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在基地创业主体中占50%以上,可按照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三档标准予以补助。

  13支持建设创新载体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星创天地,经绩效评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

  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和星创天地举办各种形式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泉州市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参与的且活动规模达到20人以上并提前向县科技局报备的,可申请活动经费补助1-3万元,每年累计补助不超过5万元

  14支持建设乡村人才驿站

  乡村人才驿站建成通过验收后,每个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

  15支持建设人才平台

  给予经市级认定的院士工作站配套补助资金总额为75万元;专家工作站配套补助资金总额为15万元

  给予经市级认定的院士示范工作站每家奖补资金7.5万元、专家示范工作站每家奖补资金5万元

  给予经市级认定的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的配套补助资金总额为40万元

  给予经市级认定的特级人才示范创新实验室每家奖补资金7.5万元

  与国家级学会共建的服务站,由市科协推荐参评省科协学会服务站;经省科协认定后,给予每个服务站15万元配套补助资金。

  与省级学会共建的服务站,由市科协推荐参评省科协学会服务站;经省科协认定后,给予每个服务站7.5万元配套补助资金。

  与国家级、省级学会共建的服务站,经市科协认定后并推荐参评省科协学会服务站,未经省科协认定的,给予每个服务站2.5万元一次性补助。

  经省、市科协认定的科技小院,给予省、市补助资金总额的50%配套补助。

  16金融政策支持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乡村振兴“师带徒”引凤项目提供专属信贷产品,集中授信5亿元,单个项目额度最高1000万元

  鼓励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电商从业人员、台湾籍从业人员等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基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17其他政策支持

  落地永春发展的“师带徒”引凤项目,可享受我县出台的产业政策、创业政策、创业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多渠道对项目所需的用地、厂房、水电等要素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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