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要闻 > 交流园地

江苏: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

来源:人社部网站 发布时间 : 2022-07-13 08:48

  为更好推动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培训对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作用,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妇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的通知》。 

  《通知》要求,2022年全省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10000人,由各级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专门安排1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人均补贴标准从2021年的600元提高至1000元。 

  《通知》提出,各地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专项就业创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培训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妇女劳动力培训愿望,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经济下新业态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居家就近灵活就业培训、家政服务培训、创业培训等项目。注重加大对家政服务技能提升培训的扶持,培养一批优秀巾帼家政服务师;注重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异地搬迁妇女、因生育中断就业妇女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妇女的扶持,通过稳就业增收,防范返贫致困。 

  《通知》强调,各地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过程监管、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库,跟踪了解培训妇女就业上岗情况,建立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机制,为参训妇女就业上岗、稳岗提供服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