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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办〔2021〕119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7-31 12:3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人社办〔2021〕119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疫情反弹,面临多地多发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里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目前南京的疫情已外溢至多个省市,根据疫情,730日起厦门市已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对个别区域实施了中风险地区管理。各地也都相应采取了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松懈心态、麻痹思想,按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抓好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防控措施落实。

  二、自觉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 、环境封闭的场所要佩戴好口罩,减少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疑似症状,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教育师生员工严守防疫规定,不得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三、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即日起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不跨省参加旅游、研学、交流等活动。对师生员工到省外活动的,要提前做好报批、健康监测和防控指引等管理工作。当前,有计划赴厦门公务出差的,全部暂缓安排。已在厦门的,返回本地时需按厦门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离厦,并及时向自己所在地报告,返回后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各校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持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全体师生员工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对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进入本地的师生员工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

  四、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和18岁以上学生疫苗接种率,还未接种的要尽快做好动员指导就近就地接种,8月底前实现应种尽种,新学期开学前原则上实现无禁忌的全部接种。加快推进15-17岁学生疫苗接种进度,8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全省学校免疫屏障,各校注意及时跟踪落实师生接种情况。

  五、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地各校要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要强化校地联防联控,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协作,完善应对聚集性疫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力、物资、检测能力等储备工作,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要立即采取校园封闭管理、停止线下教学、启动线上教学预案等措施。配合做好重点人员隔离转运救治、流调及全员核酸检测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职业培训机构应密切与疫情防控部门沟通联系,注意做好应对措施和预案,严格按当地要求做好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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