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2〕14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学(非临床)专业医药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人函〔2017〕3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层次、类别
(一)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初、中级两个层次和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非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所考科目必须全部通过,视为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门考试科目,视为合格。
(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考试合格的,由省职改办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改办发给考生考试合格凭证。考生凭有效考试合格凭证申报评审药学(非临床)专业、医药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该凭证自考试当年起连续3年有效,3年内若未通过药学(非临床)专业、医药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须重新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
二、考试范围、对象
(一)初中级任职资格考试的范围、对象为我省非临床医药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检验、监测、认证审评、行政执法(非公务员或非参公管理人员)等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鼓励基层社区医院、诊所、乡村医院等单位非在编药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考试。
(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的范围、对象为我省非临床医药企事业单位中,已取得主管药师、执业药师和医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本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参加药士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药学、中药学、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等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并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含)以上。
2.参加药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士职务满5年(含)以上;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药士职务满2年(含)以上;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含)以上;
(4)取得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后又取得相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3.参加主管药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师职务满6年(含)以上;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药师职务满5年(含)以上;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师职务满4年(含)以上;
(4)取得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后又取得相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药师职务满3年(含)以上;
(5)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师职务满2年(含)以上;
(6)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欢迎考取执业药师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管药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鼓励广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考取“双证”。
4.参加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原则上要求担任主管药师、执业药师或工程师职务满3年(含)以上,博士、博士后人员除外。
上述资历条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
1.受刑事处罚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或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任期内发生过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未满1年的人员;
4.被发现伪造学历、资历或其他情形弄虚作假未满2年的人员;
5.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17年人社部令第31号)“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七条记录期限未满五年、以及第八条规定的违纪违规人员;
6.连续病休一年以上或擅离本专业技术岗位,不能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正常工作的人员;
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0年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省、设区市、县(市、区)职改办(即人社部门或党群工作部,下同)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8月1日-8月10日)
登录“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yjj.scjgj.fujian.gov.cn)官网,进入网站首面右边“考试系统”(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20.160.52.165:85/FDAKS_EXAM/)后选择“非临床药学职称考试”,进入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确保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考生报名信息中的“考生单位属性”的填报影响着现场确认的地点和报名审核流程,请考生务必慎重填报。根据考生单位属性[事业单位分为省、设区市、县(市、区)属单位三类,企业按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分为省、设区市和县(市、区)三类],考生可分为省属单位考生、XX设区市属单位考生、XX设区市XX县(市、区)属单位考生三类。
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二)网上预审(8月1日-8月30日)
考生应密切关注本人报名的审核状态,对于本人报名信息因填写不规范而导致审核未通过并退回修改的,请务必及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对于不同类别的考生,网上预审流程分别如下:
1.县(市、区)属单位考生:网上预审包括县级初审(8月1日-8月19日)和设区市级复审(8月20日-8月30日),即由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职改办初审后,报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职改办复审。
2.设区市属单位考生:直接由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职改办预审(8月1日-8月19日)。
3.省属单位考生:直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职改办预审(8月1日-8月19日)。
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可上网打印《2020年度福建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
参加药学(非临床)、医药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的考生,按上述方式网络报名后,直接由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职改办审核(8月1日-8月30日),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上网打印《2020年度福建省药学(非临床)、医药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
(三)现场确认(9月7日-9月17日)
考生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接受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职改办联合组成的资格审查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参加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的考生,只需将本人签名、并且单位盖章的诚信承诺书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考试系统经省药监局确认即可)。各级各地现场确认地址将提前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yjj.scjgj.fujian.gov.cn)官网首页人事信息栏和报名考试系统中公布。
对于不同类别的考生,现场确认流程分别如下:
1.县(市、区)属单位考生:由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联合开展现场确认。
2.设区市属单位考生:由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市职改办联合开展现场确认。
3.省属单位考生,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职改办联合组织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为:
1.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背面均写考生姓名,工作单位,报考年度、专业、级别),且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2.《2020年度福建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及考生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考生应在背面签名确认,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档案(如招生花名册、报到证、毕业生登记表等)的原件、复印件。如是函授学历,在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前一学历。
5.本人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不含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首次报考人员)。
6.以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作为报考主管药师条件的,需提供执业药师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上述原件经工作人员当场审核验证后退还,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留存归档。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终审(10月13日前)
9月23日前,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报考的纸质材料上报所属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30日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报考的纸质材料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13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对考生的报名资料进行终审。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上报的考生材料具体包括:《福建省XX市XX县(市、区)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以及现场审核时收取的考生报名表、照片及有关复印件等全部资料(每个考生的材料按照本文件“四、(三)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的顺序进行整理装订) 。
(五)关于不收取考试费用的说明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予制定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174号)要求,此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4-15日。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0年 11月14日 |
上午09:00-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14:00-16: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2020年 11月15日 |
上午9:00-11:00 |
(中)药学专业知识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下午14:00-16:00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专业综合基础知 识水平考试 |
11月5日起,考生可登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yjj.scjgj.fujian.gov.cn)官网进入报名考试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参加考试。
12月24日后,考生可登陆报名考试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六、考试用书及相关培训
考试用书为当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组织编写《考试大纲》。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直属单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七、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手表等带入考场。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原省人事厅《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及有关考试工作规定执行。对在报名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人社部令第31号)执行。
市级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文件精神通知到县级相应部门。各级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考试报名文件通知所辖涉药单位的广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共同严格审核把关,全力做好2020年度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评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人员的报名及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0年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科目
2.2020年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务日程安排
3.2020年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3
2020年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序号 |
专业类别 |
相应专业 |
|
1 |
药学类 |
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药剂工艺,西药剂,药物分析检验,药士,药剂士,药物分析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药物分析技术 |
|
2 |
中药学类 |
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蒙药学,维药学(药剂方向) ,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现代中药技术,生药学,药用植物 |
|
3 |
医 学 |
基础医学类 |
基础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航空、航天和航海医学,运动人体科学,分子生物医学 |
预防医学类 |
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妇幼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军事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区)卫生保健,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儿童保健 |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精神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急诊医学,口腔医学,病理学;医士,西医士,乡村医士,临床医学医士,乡村医师,乡村医生,妇幼医士,医学,西医,社区医学,急救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助产,口腔工艺技术,助产士,卫生医士,临床医学(美容) |
||
中医学类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蒙医学,藏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维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含:推拿),中医文献,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士,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医疗,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医士,农村中医医疗 |
4 |
护理学类 |
护理(学),护士,特别护理,医护(医学护理),涉外护理,临床护理,高级护理 |
|
5 |
生物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信息学,植物生物技术,植物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应用技术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及应用(制药方向),生物技术及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工业微生物 |
|
6 |
化 学 |
化学类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高聚物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生化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工艺 |
||
7 |
食品药品经营与管理类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工程学,市场营销(医药营销),医药营销,药品营销,医药贸易,医药外贸,经济管理(药品经营专门化),药品经营,医药商品经营,中药商品经营,食品工艺技术,食品药品质量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 |
注:计划从2022年起,“全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副高级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将按照“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