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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文〔2019〕50号

关于2018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2-20 08:09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75分的60%)。

二、合格人员。我省潘苏捷等1485人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全省考生可通过福建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报名系统(http://soft.feitc.org.cn/soft/authorize/view/login/login.html查询本人成绩,按照本合格标准自行核对考试通过情况。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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