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高校,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教师〔2018〕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评委库建设,为高校自主评聘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高校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全省高等院校和教育研究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入库。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高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办法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并认真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表格可从福建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fujian.gov.cn/下载),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所在单位批准并加盖公章。
(二)各单位要坚持标准和条件,把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注重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同一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学科目录见附件2)
(三)各高校、各企事业单位将《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库委员推荐表》、《福建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及本人高级职称证书(自主评聘以文件、聘书为准)的复印件于2018年12月12日前用EMS分别报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同时将《福建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人员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相应邮箱。
(四)设区市及以下单位的推荐人员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设区市职改办统一汇总上报。
四、有关事项
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评委的工作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备,以便评审工作联系。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职改办),联系人:陈伟彬、李建;联系电话:0591-87857057,88528187;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电子邮箱:fj87856021@163.com。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人:何丽、黄淑惠;联系电话:0591-87091355,87091336;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邮编:350003;电子邮箱jytjsczc@fjedu.gov.cn。
附件:1.福建省高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库委员推荐表
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福建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