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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搭好“三座桥”构筑集体案件四快“绿色通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9-26 17:01
  

  

  今年以来,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整合力量,多措并举,构筑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

  一、靠前服务,搭好“援助之桥”。同安区仲裁院始终把好集体案件受理的窗口关,针对涉多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案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仲裁申请书,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并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对可能涉及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失联的集体争议案件,协助劳动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主动协调“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站”专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并引导劳动者依规申请法律援助,避免因申请人法律知识薄弱导致的仲裁请求不当、被申请人主体不合格、举证不能等风险,有效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二、重点攻坚,搭好“沟通之桥”。同安区仲裁院通过搭建赴企调解、仲镇(街)联席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五位一体”沟通桥梁,弱化争议双方的对抗,柔性处置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集体案件立案后,同安区仲裁院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选派业务骨干预先研判案情成立专项小组,根据案情需要联合镇(街)调解组织、工会等,充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深入涉事企业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对没有达成和解意向的,由仲裁员在开庭前、开庭中、和开庭后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二次调解、多次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三、分类施策,搭好“保障之桥”。面对后疫情形势下案件量增长的客观形势,同安区仲裁院一方面坚持集体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处的原则,将集体案件由原来5个工作日立案、45天办结的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立案、30天办结。另一方面坚持“仲裁+宣传”,加强宣传引导让理性维权成为主流。在集体案件处理过程中,把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案件调和的突破口和重要手段,通过实例向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讲解法律条文,明确义务和权力,增强劳动者理性维权的意识。

  (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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