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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办〔2019〕15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8-09 17:00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9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为做好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已将经省公安部门数据比对后的省内院校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按生源地分解到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发挥好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基层服务平台摸排等各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员实名信息,动态更新后续跟踪服务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服务情况清。对于自行到本地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登记求职的非本地生源(含省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同等纳入实名登记就业服务范围

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待人社部部端下发数据再另行分解。

二、全面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水平

(一)逐级分解跟踪。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家庭住址进行层层分解,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实基础台账,主动联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入户调查、电话询访等方式摸清其就业状况和需求,按月汇总至县(市、区)人社部门,并及时更新录入到公共服务网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

(二)精准服务帮扶。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主动联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工作能力。

(三)就业“红娘”帮扶。公共服务网已将经省民政、农业农村和残联部门比对后的省内院校2019届离校未就业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毕业生通过就业红娘帮扶系统分解,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红娘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55)要求,进一步壮大就业“红娘”队伍,比对摸排登记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完善就业“红娘”结对帮扶机制,优先推荐岗位信息,加强跟踪回访,确保其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四)动态更新管理。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及时汇总基层台账,积极推进系统内信息资源的衔接共享,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与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核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并实时通过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更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就业推荐信息、就业服务信息和政策享受信息,形成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享受到就业服务,都有详细的就业服务台账。

(五)加强工作调度。8月份开始省厅将对各地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将适时予以通报。各设区市人社局也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实名制就业服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技术问题咨询:(0591)87540939

联系方式:(0591)8756522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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