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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三抓三重” 全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石狮样本”——石狮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省级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经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6-28 09:00
  近年来,石狮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及福建省、泉州市有关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强基促稳保民生”的大局观,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石狮样本,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环境

  一、抓监管,重实效。一是联合执法,筑牢建筑“承重墙”。结合交建部门每季度开展的“合同履约评价”行动,由人社局与交建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建筑施工项目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实名制、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对建筑领域欠薪多发重点区位,组织信访局、交建局、公安局和镇(街道)党委政府等单位召开“预防和治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加强政策指导,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越级上访或引发不良社会影响事件。二是专项检查,牵住欠薪“牛鼻子”。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用人单位及时改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行政执法为民的正能量。2018年,全市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63家。查处拖欠工人工资案件1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人工资3.06万元;督促1家建筑施工企业补发32名工人高温津贴4490元。石狮市人社局被人社部评为“2018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成绩单位”。三是工资专户,推广建筑“传感器”。要求在建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农民工工资的专款专用。通过“互联网+”的手段,推行建筑劳务平台APP软件,在人社部门、住建部门、施工单位、业主单位、银行设立终端,实现用工信息共享共通,从建筑项目开工的源头抓起,在各环节精准定位,系统化、高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抓方法,重服务。一是三位一体,优化服务“直通车”。按照“创新、协同、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于2015年5月正式启用“石狮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社局仲裁监察股三个单位(股室)进行整合办公,实行监察投诉、工伤认定、仲裁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建立案件办理进度公开公示平台,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案效能,将劳动争议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化解。2018年,该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523人次,来电2215人次,各项工作得到了来访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其经验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作为典型予以宣传二是依托平台,伸出法律“援助手”。协调司法局在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设立“共享法律云服务亭”,通过“互联网+法律援助”模式,打通劳动维权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助推便民维权工作创新升级,实现实体与网络平台的无缝对接、有机融合。2018年7月份以来,该平台共为132名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上门办案,开创仲裁“流动庭”。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开辟劳资双方就近就地解决争议新途径,把一些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或具有共性代表性的案件通过“流动仲裁庭”搬到所在企业或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门开庭办案,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抓机制,重突破。一是积分管理,打造人才“栖息地”。2018年以来,石狮市不断深入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体系,扩大积分服务覆盖面,将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积分管理范畴;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户外广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新市民积分政策。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5.12万名新市民在积分系统建立个人档案,发放购房补贴款6675万元,兑现积分入学人员928人,通过积分入住、入学等差异化优惠,着力推进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帮助新市民摆脱“候鸟”和“过客”的烙印,进一步加快外来人口市民化进程。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被国家发改委纳入“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案例”、入围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影响力”优秀案例、在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评选中荣获三等奖。二是强化调解,搭建劳企“立交桥”。创新“案前约调,案中普法,案后释法”制度。在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设立释法室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普法教育,使双方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对于当事人存疑的案件,由办案仲裁员负责释法答疑,加强案后跟踪服务,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决结果。2018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撤率达65%以上,涉及人数585人,调解金额940.7万元。三是集体协商,守住工资“警戒线”。针对非公及中小企业较多,区域集聚等特点,打造工资集体协商模式亮点。在规模以上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中分别主动出击,按照“企业谈增长、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模式,推进形成规模以上企业独立签约、镇级区域性签约和行业性签约“三驾齐驱”的工作新局面,探索完善“目标考核”和“调研指导”机制,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基层工会考核,定期调研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完善“定期要约”和“动态要约”机制,每年统一组织开展春季、春节前要约行动月,督促企业响应职工方要约,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目前全市9个镇(街道)实现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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