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民生保障

福州市人社局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 实现“五到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8-12-26 08:32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力部署、精心组织全市以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推动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

  一、组织保障建设重视到位。福州市各级人社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工作任务。福州市人社局程良榕副局长召开工作例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部署劳动监察机构将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纳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晋安区、福清市、闽侯县均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公有制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到位。福州市各级人社局结合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五个一”活动,通过举办咨询会、培训班等形式,面向企业和工业园区(商业区),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培训工作。福州市三方联合举办海西法律大讲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列讲座,讲解劳动关系法务知识,传递人力资源发展前沿信息,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台江区在宝龙商场门口设立宣传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马尾区结合“防欠薪·无欠薪”宣传活动,在区内各在建项目工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劳动合同签订指导到位。福州市各级人社局通过服务窗口、政务网等渠道,印发推广各类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主动走访企业,分类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福州市人社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布推广简易性、建筑业、餐饮业等8类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晋安区通过HR联盟微信群、监察日常巡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积极推广各类劳动合同文本;仓山区临江街道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采取上门服务、面对面咨询等方式,督导企业依法用工、依法分类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就业用工备案到位。一是发放劳动用工管理提示函。福州市人社局以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列讲座为契机,向现场200多家企业发出《关于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提示函》,提示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劳动就业用工信息,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二是挂钩评先评优活动。将劳动用工备案作为评选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福州市优秀企业家的重要参考,推动参评单位积极开展劳动就业用工备案工作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福州市人社局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劳动就业用工申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制定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步伐,坚决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备案用人单位2.66万家、用工37.14万人,增长率达41%,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

  五、劳动用工监督检查到位。福州市各级人社局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福州市人社局将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纳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人社局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截止11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623家,并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马尾区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审查了136家区内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书5份,对劳动合同订立不合法、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约谈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企业依法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