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科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
注意事项:
1、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报表请到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官网表格下载区域下载。
3、请在申报表下方填写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人员增减变动一次性告知
一、人员停保:(适用于调出、辞职、开除、退休等情况)
1、相关附件:工资核减证明材料
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个人工资基金核减单复印件;
②央属单位的需提供主管单位提供工资核减说明;
③军队的需要主管单位提供工资核减说明或个人辞职报告。
2、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附件6)
二、增员:
1、相关附件:
①人员新增
A、工资基金追加审批表及个人工资基金核定审批表复印件
B、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情况表复印件
C、前期有在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还需提供转移凭证复印件或缴费明细
【注】:首次数据采集的人员还需到官网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填写清楚后电子版需一同报送。
官网地址:www.fjrs.gov.cn/zw/jgszyzn/zsdw/fjsjgsyshbxj
②人员续保
A、工资基金追加审批表复印件
B、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情况表复印件
C、前期有在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还需提供转移凭证复印件或缴费明细
【注】:跨统筹调动人员需下载《机关事业单位调动人员情况表》,填写清楚后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附件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附件9),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按类别填写。(补缴2018年及以前的需要填写,2019年开始不需要填写)
【注】: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要求,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否则将无法办理此段缴费的跨省社保转出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情况》(附件10)(原已在我省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无需此份材料)
退费一次性告知
1、相关附件:工资核减证明材料(退2018年及以前缴费,2019年及以后退费不需要)
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个人工资基金核减单复印件;
②央属单位的需提供主管单位提供工资核减说明;
③军队的需要主管单位提供工资核减说明或个人辞职报告。
2、申报报表:
a)《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费申请书》(附件11) (退2018年及以前缴费)
b)税务部门提供的退费申请表(一式两份)(退2019年及以后缴费)
【注】:退费业务需在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已到账的基础上予以办理。
补缴一次性告知
1、相关附件:
特殊性政策补缴:须经待遇科审核后方可办理补缴。
①补足十五年补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
注:2019年5月之后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为16%,其他项目保持不变。
②实际缴费年限补缴:2014年9月30日前按规定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可以按补缴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28%。
2、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附件9)
【注】: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要求,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否则将无法办理此段缴费的跨省社保转出业务。
信息变更一次性告知
一、个人信息变更:
1、相关附件:①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基础信息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②变更姓名、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特殊信息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及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审批认定手续复印件;③变更参保时间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或缴费凭证复印件。
2、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5)
二、单位信息变更
1、相关附件:
①变更法人:单位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②变更单位名称:单位更名的批复复印件,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③变更单位社保经办人、联系电话、短信库等:只需填写(附件2)。
2、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2)
三、单位发放账户银行信息变更
1、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2)(变更项目需按照银行行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银行户名四个项目填写)
单位合并及分立一次性告知
1、 相关附件:
①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合并或分立批文的复印件;
②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表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④ 工资基金及离退休费核定单复印件;
2、申报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附件6)
【注】:被合并单位或分立单位在操作前需到我局打印《基金对账表》进行对账;并且在不存在欠费情况下方可办理合并或分立。
单位撤销一次性告知
1、相关附件:
①编制撤销的文件
2、申请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2)
【注】:撤销前需到我局打印《基金对账表》进行对账;并且在不存在欠费情况下方可办理合并或分立。
单位参保登记一次性告知
1、相关附件:
①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批文的复印件;
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表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④工资基金及离退休费核定单复印件。
2、申报报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