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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及补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3-28 08:20

 

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加快推进退休“中人”待遇重算工作,实现参保个人社保转移接续,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个人职业年金记实及补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职业年金需记实的人员范围

省本级财政全额供款单位中201410月后①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②需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到跨统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员。

2.职业年金需补记的人员范围

2014101日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到企业就业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1.职业年金记实:①参保单位填写《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申请表》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我局一楼窗口。②我局开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通知》同时将有关征缴账目推送税务部门。③参保单位及时联系同级财政申请职业年金记实资金,转存在本单位缴费账户,办理缴费业务。

2.职业年金补记:①参保单位填写《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报我局一楼窗口。②我局开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通知》同时将有关征缴账目推送税务部门。③参保单位及时联系同级财政申请职业年金补记资金,转存在本单位缴费账户,办理缴费业务。

三、时间要求

1. 已退休“中人”需在2019331日前完成填报。

2.其余需填报人员可在办理社保转移接续前或申请待遇核定前完成填报。

四、其它事项

1.《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申请表》电子版可在我局官方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2.职业年金记实及补记业务可咨询我局一楼窗口,联系电话:87831805

特此通知

 

附件: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申请表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201932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