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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技工院校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2-18 17:3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2号)文件精神,引导全省技工院校学生上好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学习技榜样,引导新时代技工院校学生增强技能成才的信心,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以学习高技能人才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先进事迹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活动,激励学生钻研技术、掌握技能,为祖国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

二、活动形式

(一)集中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在开学第一周,由校领导为本校师生讲授开学第一课,以“学习高技能人才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先进事迹,弘扬劳动精神”为主题,以弘扬工匠精神为目的。 

(二)组织学习先进事迹。通过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培养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积极情感和自觉意识。邀请历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本地区知名的劳动模范、能工巧匠和本校优秀毕业生等,举办以工匠精神为主题的讲座。组织学生观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的《中国大能手》节目录像、世界技能大赛视频教学片,以及“世赛中国”巡回宣讲视频。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发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工匠精神相关读物和宣传画等为载体,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演讲、主题摄影等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工匠精神教育。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刊校报、校园橱窗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厚植工匠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四)适当扩大开学第一课活动范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 号)文件精神,各技工院校可通过配合中小学共同开展劳动教育和生产实践体验,为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应将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以便更好的在各级各类学校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各技工院校要精心筹备和认真实施开学第一课活动,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新时代大国工匠》(宣传画)、《新时代 新技能 新梦想--世界技能大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活动演讲集》《宋彪的故事--世界技能大赛“阿尔伯特·维达”奖中国首位获奖者纪实》《荣耀阿布扎比--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背后的故事》《技能成就梦想》,以及《工匠精神读本》《工匠精神教育活动课手册》《沧桑巨变--中国技工教育发展历程》等有关读物和宣传画。

(三)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技能就业的认可程度,促进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开学的两周内报我厅(电子报送邮箱fjjxxj@163.com,后续有相关活动仍可继续报送) 

(四)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在开展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防台、防震、防洪、防毒品、防恐怖等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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