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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重点课题“关于福建增加居民收入相应对策研究”合作团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6-09 16:51

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

为做好2021年省重点课题“关于福建增加居民收入相应对策研究”相关研究工作,我厅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课题研究合作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2021年省重点课题“关于福建增加居民收入相应对策研究”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并在所申报的课题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和能力。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践经验。

2.非人社系统申报的,应吸纳至少1名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人社业务骨干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人社系统参研人员不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担负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全程组织课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须按照《2021年省重点课题“关于福建增加居民收入相应对策研究”合作研究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课题预算经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四、申报时限

申请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6日

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2021年省重点课题“关于福建增加居民收入相应对策研究”合作研究申请书》电子版发至:rcs@rst.fujian.gov.cn,纸质版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思儿亭路11号7楼(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邮编:350003,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郑婉菁,联系电话:0591-87601750。

五、择优立项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评标工作。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负责人及其课题组的研究能力;

2.项目目标及其分阶段目标内容要求的理解程度;

3.项目总体设计的优劣程度;

4.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对中标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六、协议签订

中标者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规定日期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书》。

七、协议履行

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结项时间计划为2021年9月10日。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一式5份;成果摘要一式5份。所有成果须提交印刷版和电子版。

八、产权归属

本课题研究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享有持有权和支配权。

  

附件:2021年省重点课题“关于福建增加居民收入相应对策研究”合作研究申请书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