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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线学习测评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3-11 16:3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线学习测评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线学习测评技术服务 

  2.采购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采购内容及要求:

  3.1成交人须提供一个在线学习测评平台,平台配备充足的网络带宽资源,并根据运行情况,按需扩容。平台需具备学员批量注册报名、在线学习课程、在线考试、在线打印证书、断点续学等基础功能。平台应支持各类学习监控机制,最大限度解决假学的现象,保证在线学习的时间和效果达到管理的预期;并提供多张统计报表,便于管理人员对培训过程和培训结果实时跟踪,统计报表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员选课情况统计、学员学习情况统计,可以按地区、按班级等多种条件进行查询、筛选,地区管理员可以对所管辖学员基本信息和学习信息进行一般管理与查询统计。平台需配置手机学习端。手机端与电脑端应能同步学员的学习、测评等培训状态的数据,业务流程和功能与电脑端一致。

  3.2成交人需承担学员客服任务,必须具备完善的客服体系提供多种客户服务方式,协助学员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3成交人应做好在线学习测评平台安全防护服务,平台需具备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具备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日志管理等安全保密手段,有效地防止黑客攻击和网页被篡改,确保平台内个人学习信息和课件信息不被泄露。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5.采购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不含)。

  6.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应具有开展省级或省级以上层级在线学习测评(网络培训)的项目经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项目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1)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单;

  (5)服务方案(涵盖平台基本功能方面、提供的网络培训服务方面和信息安全保障方面有关内容);

  (6)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层级在线学习测评(网络培训)项目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在信封内,于规定日期前送达。

  8.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人应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3:0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9.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业主单位成立评标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公司,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公司,中标结果以电话方式告知中标公司并在我厅门户网站公示。

  10.联 系 人:张瑾

  联系电话:0591-87537075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120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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