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鼓东路44号我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功能场所办公及接访需要,经批准,对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加装信访接待柜台,用轻质材料割建办公室,安装通道防火门等;
3、限价:3.8万元人民币。超过3.8万元限价的按废标处理。采购按低价中标。
二、技术要求、商务条件
1.技术要求
1.1、所用材料符合环保及行业规范要求;
1.2、防火门符合消防要求,即乙级(含)以上:
1.3、透光玻璃要使用钢化玻璃。
2.商务条件
1)施工企业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提供相应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施工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3)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4)交付条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7%,验收通过稳定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款的3%。
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6)是否邀请中标人参与验收:是
三、采购单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资质审核材料
请有意者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及上述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中必须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内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外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公章)、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五、有关情况说明
请有意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发布之日来我厅现场查勘,并按公告要求准备投标相关材料,按时投标。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要放置在投标文件装内密封。(联系电话:0591—87551303;联系人:肖战红)
六、投标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投标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3月9日17时止,即5个工作日。
2.投标地点: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报价资料,送交鼓东路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551303;联系人:肖战红)
七、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业主单位成立评标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中标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中标人,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设计施工图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 3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