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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3-03 10:24

 

为满足鼓东路44号我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功能场所办公及接访需要,经批准,对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厅机关一层信访中心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装信访接待柜台,用轻质材料割建办公室,安装通道防火门等;

3、限价:3.8万元人民币。超过3.8万元限价的按废标处理。采购按低价中标。

二、技术要求、商务条件

1.技术要求

1.1、所用材料符合环保及行业规范要求;

1.2、防火门符合消防要求,即乙级(含)以上:

1.3、透光玻璃要使用钢化玻璃。

2.商务条件

1)施工企业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提供相应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施工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3)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4)交付条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7%,验收通过稳定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款的3%。
    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6)是否邀请中标人参与验收:是
    三、采购单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资质审核材料

请有意者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及上述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中必须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内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外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公章)、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五、有关情况说明

请有意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发布之日来我厅现场查勘,并按公告要求准备投标相关材料,按时投标。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要放置在投标文件装内密封。(联系电话:0591—87551303;联系人:肖战红)

六、投标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投标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3917时止,即5个工作日。

2.投标地点: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报价资料,送交鼓东路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551303;联系人:肖战红)

七、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业主单位成立评标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中标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中标人,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设计施工图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 3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