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实施项目监理采购进行网上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实施项目监理
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实施项目概述
通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迁移工作,将目前部署在福州市鼓东路4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二层的数据中心机房内的主机、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以及人社业务系统、网站等,搬迁到数字福建(长乐)云计算中心机房,进行重新部署集成和云化,确保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无缝平稳衔接,各项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三、监理范围和内容
对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实施项目实施监理。要求对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适时组织验收。
中标人应对该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以及质量保证期实行全过程监理,实现监理工作“控制、管理、协调”的目标。
㈠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㈡监督项目实施方制定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中需求变更的,协助业主进行总体把握和评估,以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协调项目承建方和业主,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㈢根据进度,对实施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合同和信息管理进行综合监理:
1.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审核、技术测试等手段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2.按照预定计划对进度进行有效控制;
3.按照合同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4.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进行有效控制;
5.主持协商计划变更,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代表业主提出索赔建议与方案;
6.审核承建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
7.检查承建方承诺的人员技术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8.帮助业主制定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9.编写监理总结报告,向业主提交监理文档;
10.协助业主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㈡具备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㈢具有与本建设项目相应规模信息系统集成的监理经验。
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价要求
㈠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全过程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和利润等。若工期延长,则监理费用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一要求,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㈡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实施项目工程费用概算为246.83万元人民币。监理费报价应控制在4.9366万元(工程费用的2%)以内。报价超过4.9366万元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六、服务要求
㈠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并对监理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㈡中标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制订完善的监理方案,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理。
㈢投标人应承诺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业主许可不得将因本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㈣投标人应承诺至少配备一名监理人员长期派驻项目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该人员的变更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换。
㈤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出详细具体的服务条款及保证。
七、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监理费。
八、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年检页);
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含年检页)。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㈢监理大纲。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目标及措施,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合理化建议等;
㈣本项目监理人员情况一览表,所有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监理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㈤服务承诺书;
㈥近三年监理项目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验收报告,业主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㈦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份,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参加投标时递交。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内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外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公章)、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九、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业主单位成立评标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中标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中标人,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协议。
十、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18时止。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报价资料,送交鼓东路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522179
联系人:田富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