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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说给你听》第十六期:职业技能竞赛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 2022-05-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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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收入分配,

  这里是人社政策的百事通,办事群众的贴心人。

  今天我们关注:职业技能竞赛

  欢欢:某校计算机程序设计尖子生

  郭老师:某校辅导员 

   

     

  根据相关规定,我省对参加由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省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工种:

  ●第1-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

  ●对获得第4-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8万元/人奖励,

  ●对获得第6-1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5万元/人奖励。

 

 

  我省对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竞赛前2名的选手和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对省级竞赛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牌、银牌、铜牌;并设置若干名优胜奖。

  对竞赛获奖选手及竞赛成绩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我省还规定:“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赛后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获奖选手、专家教练的物质奖励,在活动结束后半年之内,由个人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提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