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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的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评委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评委会。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的系列(专业),原则上一个系列(专业)只组建一个评委会。高层级评委会可以评审低层级同系列(专业)职称。